辦理10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貸款事宜
***因應世大運賽事舉行***
本校8月18日(0830至1700)、8月21、23、25、29日(1230至1700)停止上班
********請申辦同學上述期間勿到校辦理相關手續********
一、申貸所得資格:所得列計範圍為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及配偶,由學校
彙整資料送財稅中心審核;資格不符者,將再通知學生補繳學雜費。
1、前一年度所得合計低於114萬元者:就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2、前一年度所得逾114萬元至120萬(含)者:就學期間需自付半額利息。
3、前一年度所得逾120萬者:家中需有兩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
才符合辦理資格,且就學期間需自付全額利息。如當學期辦理時已知
所得超過120萬元,可提前繳交兄弟姊妹在學證明,未繳交者將於財
稅中心所得查調後公布後再通知補繳。
二、貸款流程:
請進入臺銀網站,點選上方『申請流程』瀏覽詳細資訊。
(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
三、申請流程及辦理時間:
(一)學校辦理日期:106/8/28至106/9/22止,逾期不予受理。
(辦公時間:上午8:30~12:30、下午1:00~5:00)
(二)辦理流程:
Step1:
106/8/1起至106/9/22於臺灣銀行網站登錄資料後,列印『就學貸
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至各地臺銀分行辦理“臨櫃對保”;若於
網路上選擇“線上申貸”者,輸入資料後可直接列印具銀行章戳
之『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繳交至學務處。
(線上申貸詳第四點說明)
Step2:
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網頁,至學務E點通登錄就學貸款資料。
Step3:
106/9/22前將對保資料及註冊繳費單繳交至學務處,完成申請。
※ 繳交資料:
1、『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第二聯。
2、新式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並請多利用電子
戶籍謄本(含學生本人、父母、配偶或其他保證人,如戶藉
不同者須分別檢附,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 同一教教育階段第二次以後申請者,免附。
3、註冊繳費單。
4、申貸生活費者,請另提供學生本人之郵局、大眾銀行或合作
金庫帳戶影本,以利學校退費。
Step4:
多貸金額(書籍、住宿費)者,請至『校務資訊系統 / 個人資
料』頁面登錄退費帳號,並請於9月底前完成。
(三)如於臺銀網站輸入貸款金額時,系統顯示貸款金額超過可貸金額,屆時請
洽學務處詢問處理(分機2003)。
四、線上申貸說明:線上申貸操作流程圖請點選 連結 瀏覽。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選擇辦理線上申貸:
1、在校就讀同一學程期間,辦理二次(含)以上就學貸款者。
(新生或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仍需至臺銀臨櫃對保)
2、學生本人與保證人、查調家庭所得對象之姓名、身分證編號、戶籍
地等基本資料無異動。
3、持有(或新開立)臺銀活期性存款帳戶並申請晶片金融卡。
4、未申貸生活費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如該類學生需申貸生活
費,因需檢驗證明文件,仍需至台銀臨櫃辦理對保)
(二)注意須知:
1、學生於臺銀網站登錄資料,直接列印對保單後,併同註冊繳費單一
起繳交至學務處,不需再親自到臺銀現場對保。
2、由於操作方式係透過網路進行驗證及扣繳手續費,請務必先至臺銀
申請帳戶及晶片金融卡,否則將無法完成申貸手續。
(三)「線上申貸」操作流程及詳細辦理事宜,請至『學務處網頁/就學獎補
助/學生就學貸款/最新消息』瀏覽。
五、申貸金額及退費須知:
(一)建議申貸註冊繳費單上總額,另可決定是否額外申貸以下項目:
1、住宿費:未住宿同學可自行決定是否申貸住宿費,住宿費申貸金額
上限為14200元。
2、書籍費:3000元。
3、生活費: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貸。
(1)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2)中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2萬元為上限。
4、凡領有教育補助費、殘障人士或其它政府相關補助費者,僅能申貸
該學期應繳學雜費扣除教育補助費及學雜費減免金額後之差額。
(二)退費須知:
1、多貸書籍費等費用者,為確實將多貸費用匯撥至學生帳戶,請務必
上網於『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輸入“銀行帳戶”資料。
2、除申貸生活費學生由學校先行辦理退費外,如申貸書籍費或住宿費
學生,於學期初有緊急需求,請至各地稅捐稽徵處申請“105年度綜
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持單於開學後1週內至學務處登記。
3、生活費及申請提前退費者,預計開學後1個月左右完成退費;其餘退
費約於學期結束前1個月完成。
六、承辦人:學務處 郭子平 助理(分機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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