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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四論核四怎麼辦

澎湖縣長痛批台汽電

六月二十六日,澎湖縣陳光復縣長在澎湖縣議會縣政總質詢時,破口大罵台汽電公司。副議長陳雙全質詢時說,當初為了達成澎湖低碳島的目標,縣府與台電公司合作成立澎湖能源公司,陸域風場 (124MW) 全年產值 12 億元,這個金雞母,縣長卻沒能好好掌握住,導致縣長都要聽中央的。陳光復答覆說,澎湖能源公司未能落實,主要原因在於大股東台汽電突然撤資。

 

籌備多年的澎湖能源公司,在籌設的最後階段,因為BOT案的最優得標廠商台灣汽電共生公司(台汽電)、原先承諾的6250萬元沒有準時匯入,使得澎湖能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原設定的資本額未收足,導致澎湖能源公司解體。據縣政府建設處前處長葉國清2015年11月5日在宜蘭「公民素養週」活動中的發言,台汽電公司是受到其母公司台灣電力公司的指示,而做出不匯入資金的決定。台電公司之所以要這樣做,是為了獨佔澎湖豐富的陸域風電資源。目前陳光復縣長以及澎湖縣民對台電陸域風機的設置,其實是採取抵制的姿態。尤其是設在澎湖縣龍門村的風力發電機,因為與村民居住的地方太近太吵,而使居民反對。這事情就像苗栗「苑里反瘋(風)電」的故事一樣。

 

説到澎湖風電,我真的是心中非常有感觸。為什麼呢? 因為在1992年、1993年在立法院為了抵抗台電及經濟部推動的核四建廠案,以及核四預算審查時,我們在立院公聽會發言說台灣應該要使用再生能源,台電公司代表都會跟我們講,台電在澎湖七美地方有風力發電機,在宜蘭清水有地熱發電廠。台電公司在澎湖七美的經驗證明台灣的風力發電不可行,在宜蘭清水的經驗證明台灣的地熱發電不可行。事隔20多年,同樣的戲碼竟然是以台電的子公司台汽電公司來演出:用具體行動來證明台灣風力及地熱發電不可行。

 

宜蘭縣却超愛台汽電

台汽電公司是怎麼樣的公司呢? 在網路上我們看到許多資訊。例如說目前台汽電有12位董事,其中有6位是台電指派的。台電公司是台汽電的最大股東佔27%,而且台汽電的董事長都由台電公司指派。平常是以台電公司的副總經理級的人與台汽電董事長互調,過去幾年來都是如此。而且我們還看到台中市長林佳龍2012年在立法院發言指責台汽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是台電指派的酬庸。林佳龍委員在委員會提案,要求經濟部應該訂定規範,限制台電經理級以上高階人員於退休前後五年內不得轉任台汽電及轉投資民營電廠之董監事或總經理。該份提案在經濟委員會獲得通過。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台電公司對台汽電公司有絕對的掌控能力。除了在澎湖能源公司的惡劣作為之外,我們可以看一下台汽電公司近年在再生能源方面的作為。其中最重要的是台汽電公司在2016年8月22日投了宜蘭縣清水地熱的BOT案。然而由於宜蘭縣政府在八位審標委員中,除了縣府的三位一級主管之外,還任用了兩位台電公司的高階員工,包括台電綜合研究所的楊金石副所長、蘭陽水力發電廠的王進龍廠長。而開標的結果是台汽電得到第一名被選為最優得標廠商。事後、包括李長榮化工以及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都向BOT案的主管機關財政部,投訴說台電與台汽電公司球員兼裁判。這個案子目前還在財政部的訴願委員會審理之中,日前卻傳出宜蘭縣政府的工商旅遊處池騰聯副處長說,在七月初縣府即將與台汽電公司進行BOT案的簽約。

我們在此要敬告宜蘭縣政府:既然這個案子有爭議,在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做出判決之前,縣政府不應該與台汽電公司簽約,否則以後引發的法律糾紛甚至國家賠償問題,宜蘭縣政府相關人員一定要負起責任,而且我們也一定會向監察院檢舉這個案子。

 

尤其令我們不解的是,BOT案中台汽電公司在2020年只願意做到1MW,2023年只願意做到3 MW,是四家投標廠商中承諾的產能最小的,為什麼可以拿第一名?而承諾產能 4 MW、6MW、10MW的公司卻是拿第二名、第三名、及第四名。更遑論這些公司所列的對宜蘭縣政府的回饋金額。因此我們主張宜蘭縣政府在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做出判決之前,不應該與台汽電公司簽約,以免引發以後的國賠問題。

 

台汽電可發揮的角色

台汽電公司是上市公司,資本額有55億元,每年EPS高達2塊錢,是一個可以為台電公司做出很多貢獻的子公司。很可惜目前台電對於這家子公司的做法,只是將其董事長當成酬庸來使用。事實上,當我們跟台電公司的高階主管討論時,台電公司都一直在推託說,目前地熱發電不是成熟的技術,因此台電公司目前只願意做像是綠島那樣的0.5 MW,最多2 MW的小型地熱電廠,不願意做更大規模的地熱電廠。但是,也有報導說台電在2025年時要做100 MW的地熱電廠,而且即將投入240億元。

我們認為在目前台電還沒有進一步進化之前,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台電公司給子公司台汽電的董事會一個任務,要求子公司台汽電做地熱發電的技術研發工作。這方面的一些技術研發,我們也可以來支援或者合作。例如說可以在大屯火山群共同研發抗腐蝕地熱管及相關的發電設施,為開發大屯火山區500MW的淺層地熱做準備工作。也可以在金山萬里地區,也就是說核二廠的外圍,由台汽電公司買一塊地,直接在當地挖5公里深的地熱井,來做核二廠以後轉型做地熱電廠的準備工作。或者只是出一筆數千萬元的挖井費用、協助將新北市與工研院共同開挖的四礦仔坪井,由目前的1300公尺深再加挖到5000公尺深。因為在核二廠正下方,金山萬里之間的正下方,有台北市四分之一大小的岩漿庫。而岩漿庫是在20公里深處,換句話講就是在20公里的地底有1200度C的高温,因此在當地挖五公里就會有320度C的高溫了。這就足夠作為將核二廠轉型做地熱電廠的先期研發工作。

 

核四怎麼辦、台電怎麼辦?

既然廢核四已成定局,而且明年又是已經到封存3年的核四封存期期滿。而核四案到目前為止已經投入的開發費用2838億元要如何處理?是認列損失、或者由電費支付,也有不同的意見。如果認列損失、台電公司資本額3300億元,依公司法馬上就要宣佈倒閉重整,因此直接認列損失是不可行的。那麼怎麼辦呢?在6月27日傳出經濟部長李世光同意、或者說主張應該要用五年為期的電費調整來抵銷核四這2838億元的損失,換句話講就是說要漲電價啦。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馬上出來否認,而且經濟部也由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具名,發出一則否認的新聞在經濟部能源局的網站上面。因此、目前核四怎麼辦?台電怎麼辦?都是大家非常頭痛的問題。

我曾經在六月二日的民報上面,發表核四應該要怎麼辦的文章〈油管地熱管、雙管齊下救缺電〉。說明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就是不要使用核反應爐,而要很簡單、很直接使用核四的一個發電機組,以及已經建置好的、對外的輸配電網路。而我所以選擇使用液態燃料,是因為燃煤因PM2.5空氣汙染問題,在台灣已經不可行。燃天然氣,則連核四要用天然氣氣源的接收站,建到2025年都沒有辦法興建完成。我們只要看即將供應給桃園大潭天然氣發電廠的、觀塘天然氣接收站目前進度就了解狀況。其實這個接收站的環評在十年前就已經通過。而且即使立即順利通過環差(環境差異分析)的審核,單單興建接收站工程,也要到2023年才可能完成。而在核四地區,若要改建成天然氣電廠,加上環評的時間,到2025年也完成不了,所以燃氣是緩不濟急。

然而如果使用液態燃料,只要在核四重件碼頭由油輪接過來的地方做油管,而在核四廠內興建液態燃料的儲存槽即可。像大潭天然氣發電擴廠,要增加900萬噸燃料,可見在核四也可能就是建400萬桶的儲存槽就可以了。一個油輪就可以載200萬桶的油或液態燃料,因此在供應上不會有任何問題,剩下的問題只是成本而已。

而我們將使用液態燃料這個部分定位為3年轉型期。在這時間就是要在核四開始挖深井,就像我們蘭陽地熱的利澤地熱電廠一樣。而這個地熱井一個井大約7公里深,在利澤工業區就可以有10MW的發電量。那麼在核四廠因為地質、地層結構相像,以及跟龜山島都是20公里遠,基本上我推估也會是挖7公里深的向龜山島方向的定向井,就可以有10MW的發電產能。這樣只要多挖幾口井,就可以快速將核四廠轉型成地熱電廠。當然我們知道,目前台電公司高階人員的心態是,核四廠裡面不使用非成熟的技術。這就是為什麼我提出由台汽電公司在金山地區買一塊地,挖五公里的地熱深井,與我們合作來開發地熱發電的技術。使其在一年之內,將目前被台電視為不成熟技術的地熱發電,變成可以使核二廠及核四廠快速轉變成地熱電廠的成熟技術。

没有奠基於前人研究,是NEP2地熱挖井失敗的主因

六月十七日宜蘭選出的陳歐珀立委,帶著能源國家型計畫(NEP2)地熱主軸的相關教授以及能源局掌管地熱的陳科長,一起到宜蘭縣三星鄉紅柴林2號井去參觀。媒體報導陳歐珀立委要求NEP2要編更多的錢在礁溪及三星繼續挖井。他說NEP1研究結論說三星及礁溪的地底有2.6個核四廠的地熱潛能。因此政府要再編更多的挖井費用繼續在三星及礁溪挖井。其實,這說法是很大的誤導。因為原先江協堂教授與宋聖榮教授等人的研究是說整個宜蘭平原,而其中最重要的其實是在利澤龍德工業區。因為熱源是從琉球海槽或者從龜山島(台灣唯二的活火山之一)過來的,所以在2016年6月10日,我就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既然熱源來自於龜山島火山,NEP2地熱井為什麼不挖在海邊?〉我們看到日前陳歐珀立委說要爭取挖井的費用,主要是要花在三星鄉。當然他曾經代理過三星鄉長,對三星情有獨鍾,這一點我們可以理解。尤其是如果能將三星鄉因為挖掘地熱井而變成另外一個像礁溪的溫泉鄉,那麼對將投入宜蘭縣長選舉的他在選票上面會有莫大的幫助。

然而事實是:三星地區並不是一個適當的淺層溫泉區,從前人的研究就可以看出這樣的結果。不幸這幾年NEP2將幾乎全部的研發能量以及挖井經費都用在三星紅柴林地區。導致整個6億元的NEP2地熱主軸計劃只能發30KW(而非原訂目標1MW)電力,以失敗收埸。

我認為失敗的主要原因為:

第一、主導的地質地科教授們重視的是取得岩心、發表學術論文,是否能夠發足夠量的電是在其次。

第二、地方的政治人物想利用NEP2地熱發電研發經費探勘溫泉所在,將三星紅柴林地區變成溫泉區。這不只對選票有幫助,甚至還可以大發土地利益。

第三、NEP2挖地熱井時,認定四稜砂岩地層會有水層是錯誤的,專找地底最低電阻區的做法是錯誤的。其實在十年前,台東縣政府用能源局的經費補助、委託工研院在台東縣金崙地區調查地熱資源,其結案報告中我們就可以看到如下的論㫁:

「地層電阻率與溫度關係是研究地熱特性的重要因子。Ussher et al.(2000)研究大地電磁探測(MT),孔內電阻井測(Resistivity log)。岩心電阻率與溫度的關係時指出,由於熱水、黏土礦物及高溫的交互作用影響,使地熱系統中出現極低電阻率(<10 Ω-m)的地層特徵,此特徵普遍的存在於地熱系統,為地熱構造調查的重要指標。在地熱系統中,低溫岩層(<70℃)的電阻率最高;中溫岩層(70℃~200℃)的地層電阻率極低,約在1-10 Ω-m之間;高溫岩層(>200℃)的電阻率較中溫地層電阻率顯著增加,但仍不超過100 Ω-m。大地電磁法可以獲得深地層電性構造,是目前世界各國地熱資源開發最常使用的方法。」(P.7-18)

 

用這些論斷來看,紅柴林的挖井團隊努力找地電阻最低的地方。其實那些地方並不會是高溫的地熱區,因多水區的地電阻更低。但是,在金山萬里向下挖、或在核四向龜山島挖五公里以上的深井,可完全避開NEP2找不到熱源的錯誤。

 

如何既廢核四又使損失極小化

如何能既廢核四、又可使損失極小化呢?其實在過去這二十多年來,我們一些反核四的朋友都努力要做這樣的一件事情。例如說,在1996年5月24日,在立法院通過了引用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廢止所有核電廠興建案」(簡稱廢核案)時,如果台電公司依照當時的承諾,四個月之內行政院沒有覆議成功就把與美國奇異公司(GE)簽的國際標合約作廢,那麼損失只會有幾十億元,最多80億元。而在2000年時,行政院張俊雄院長在10月27日宣布廢核四政策後,那個時候核四的花費,即使再加上所謂的對GE公司合約的賠償,也不過是400億元左右。然而到2014年馬政府在311日本福島核災帶動的反核民意,及林義雄律師無限期禁食的壓力之下,宣布核四要封存時,核四已經用了2800多億元了。所以目前能夠做的就是,如何使核四廠已經投資下的資產「廢物利用」。例如說先賣掉核燃料棒、將核四廠的核反應爐低價退還給實際興建核四廠的日本日立公司。之後核四廠内的兩個汽輪機以及供電設施,其實是可以使用的。

那麼如何使用其供電設施,以及汽輪機呢?這是我過去寫〈再論如何將核電廠轉變成地熱電廠〉的主要構想。而想到中間需要一個過渡階段,所以後來再加上使用甲醇、乙醚、酒精、輕油等液態燃料的電廠,因此再提出〈油管地熱管、雙管齊下救缺電〉。這中間當然主要目標是要建成全世界最大、最先進的地熱電廠。我們台灣有這個條件嗎?有,因為在核四廠附近就有龜山火山島,而且還有琉球海槽就在附近。

打造全世界最大最先進的地熱電廠

全世界各地目前運轉的地熱電廠,都是歸類為淺層地熱電廠,也就是說它的地熱井的深度大約在2500公尺之內,而且直接取用地下熱水來做汽水分離、擴容閃發,並且使用蒸汽渦輪機來發電。而我們目前準備在核四廠建構的地熱電廠,是使用CEEG井取熱不取水的技術,使得由內管跟外管之間的環狀通道進入的冷水,在地底320℃的環境之下吸收外管外面的熱量,而由內管底部上升到井口,並且使用這個將近290℃的高壓高溫水,來做地熱電廠的發電之用。

這個方法目前全世界都還是只有觀念階段,還沒有真正實際運作的大型電廠。在2016年10月21日京都大學工學院Takehiko Yokomine教授,與日本新能源公司(J-NEC,Japan New Energy Corporation)合作,在九州大分縣做了一個1450公尺的閉迴路地熱管的取熱試驗,成功發出75KW的電力。而我們目前蘭陽地熱資源公司,即將在台灣的淺層地熱資源區,做一個CEEG式的地熱電廠,預計在一年之內可以完成。其發電容量至少1MW以上。

有了這些基礎之後,我們可以在核四廠或在核二廠附近的金山地區,挖一個5000公尺的深井,作CEEG井取熱的試驗。試驗成功後,我們可以同步在利澤地熱電廠以及核四廠內或核四廠的外圍,挖一口7公里深、斜向龜山島的定向井,並且做取熱試驗。只要取熱成功,那就可以保證在核四廠內建成CEEG式深層地熱電廠。當然接下來就是成本的問題。

目前我們也與德國的一些地熱公司接觸,例如說CEEG井取熱系統概念設計發明人、博賀丹‧沙基維茲博士(Dr. Bohdan Zakiewicz)。他也在歐洲努力要興建CEEG式的地熱電廠。但是因為德國等歐洲大陸地方的地溫梯度大約只有每百公尺3℃左右,遠低於利澤地區或者核四廠地區每百公尺6℃左右的地溫梯度。因此,在歐洲大陸要建CEEG式的地熱電廠是比台灣困難很多。

另外,在冰島地區,我們看到冰島深鑽計畫(IDDP)第一期及第二期。第二期即將挖到900℃的岩漿庫。那麼一口井就能夠發出非常高容量的電力。英國希望投資冰島的地熱電廠,並且建一條1400公里的海底電纜,將冰島的地熱電廠所發的電,送回英國使用。我們目前也接觸到歐洲的團隊,德國的團隊號稱可以挖20公里的深井,並且使用的材質可以耐溫到3000℃。目前我們也正與這個團隊積極聯繫,希望能在利澤地區至少挖一口10公里深的地熱井。如果這個10公里深的地熱井挖掘成功,我們也可以一樣在核四廠來挖地熱井。因為這樣的10公里深井,井底溫度超過375℃,即超過水的臨界溫度,這口地熱井就可以發出數十MW的電力。

要使用最先進的挖井技術,來建構最先進的地熱電廠,使核四廠能夠轉型為全世界最先進、最大的CEEG式深層地熱電廠,這是我們的信念及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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