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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8億爛帳 電費分年回收挨批 核四負債 台電擬20至30年攤提

中國時報【王玉樹、范正祥╱台北報導】

經濟部初步同意核四負債可從「電費分年回收」昨日曝光後,民眾與網友一片撻伐之聲。台電緊急聲明,回收年限將會考慮「拉長時間」,減緩對民生衝擊。預計拉長到20到30年,把增加電價壓到每月20元以下,讓民眾沒甚麼感覺,希望最快今年10月上路。

核四停建後2838億元建廠費用,經濟部部長李世光日前初步同意台電所提「電費分年回收」方案,昨天網路一片罵聲,有人斥責「主張廢核的人出錢」、有人罵「錯誤政策,比貪汙還嚴重」。

政院澄清 尚未定案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天滅火說,核四要怎麼處理,經濟部在研擬相關策略,包括是不是尋找國外買家?或者轉型等?還沒定案,也還沒送到行政院核定。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也強調,會請台電重新再把核四設備可利用價值調查清楚,再來看有多少負債需要反映。比如核四發電機,可不可以拆到別的電廠使用等。對台電希望新電價公式列入核四資產損失項目,10月電價就開始回收,他強調台電還要找買主等,應該來不及,何時可反映沒有時間表。

台電昨表示,會把電價回收年限拉長,務求「影響極小化」。至於到底要分多少年回收?內部目前還在精算中,方案從15年到30年回收都有,但以20年以上到30年機率較大。

拉長年限 減輕壓力

如果攤提20年,每度電價只會小漲0.06元,以一戶家庭用戶月平均用電330度來說,每月只會增加20元。如攤提30年,一度更只漲0.04元,每戶每月更只多13元。但這都是以最低平均用電量看,實際用電500度以上的住戶很多,雖然台電新方案拉長回收年限,感覺壓力小很多,但是全民付電價替核四買單的總額並沒有變。

以台電成本核算,核四扣除未來蓋火力電廠設備再利用、燃料販售後,預計有2600億轉為負債。以工業用戶電力占7成來說,2.4萬戶吸收1820億,每戶要攤提758萬。1390萬住戶(含小商家)負擔剩下780億,每戶電費因此要幫忙付5611元,不管分20年、30年,實際要付的金額少不掉。

台電指出,如果在新電價公式中設「資產處理損失」項目回收,只要經濟部同意,電價審議會通過即可,希望最快今年10月電價調整時即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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